【金融從業員認煽惑他人投白票或不投票 判監2個月緩刑18個月】
一名29歲金融從業員,涉在2021年 #立法會 換屆選舉期間,於個人Facebook帳戶上,轉載前沙田區議員 #丘文俊 涉及煽惑他人不投票或投白票的帖文,被廉署控告一項 #在選舉期間內作出藉公開活動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的非法行為 罪。被告今(17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認罪,求情時強調自己不適應新的選舉制度,一時愚蠢下犯案,被告亦獲現屆立法會議員撰求情信。裁判官屈麗雯判刑時指,被告行為影響選舉公平性,但念及被告有良好背景,判被告監禁2個月但緩刑18個月,判刑跟其他同類案件一樣。
【被告獲現屆立法會議員撰信求情】
被告郝建朝(29歲,金融從業員)被控在 2021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期間內作出藉公開活動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的非法行為,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
辯方今求情時強調,涉案選舉規模較大、制度較新,被告因為不適應新制度,以及一時愚蠢下才會犯案,又力陳沒有證據顯示被告實質造成影響,案情較同類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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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 #丘文俊 #在選舉期間內作出藉公開活動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的非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