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票】
明天就是11/26了,不免俗的還是要來亮票一下!這次是我第一次投人(去年是第一次投公投),嚴格來說算首投族吧(?)
總之我投:
✔️台中市長2號 蔡其昌
✔️北區市議員2號 賴佳微
✔️里長廢票(因為是中國國民黨籍,且他只要一票就會當選。)*同額競選
✔️十八歲公民權修憲複決 同意⭕️
拜託大家,會就投票 :ablobcall:
#轉嘟 #亮票
今晚忙到剛剛,一打開 Liker.Social 一看,眼珠子差點沒掉下來
完全無法理解營運方這次的議題設定,直接民主有其好處,但依舊需要考量技術作為中介的限制與條件,以 LS 的屬性來看,直接民主代表的是放棄溝通
並不是投票少數服從多數的簡單直接就是民主,也不是設立投票活動,讓大家自由投票決定平臺事務就是權力下放
因為光是議題的設定就是權力的展現,一個問題有很多種問法,很多時候,即使並非有意操作,定下問題的同時,結論就已經決定好了
有機會再來寫更仔細全面的文字吧,整個還在驚魂未定中
但我很確信一件事,我也絕對做到底,如果 LS 在決定用戶去留這件事上真的變成直接民主,我會毫不猶豫地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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