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条完全一样的信息(「我在xx路便利店看见了周杰伦」),打字快的人会更早发出,那如果另一条消息的发布者打字慢是因为其身体障碍(比如)呢?这时明明两条完全等价的信息,因为健全者而获得了传播上的优势,何谈平等?
进一步说,既然(在没有外部条件影响下)每条信息获得曝光的概率相同,那么能持续发布多条信息的发布者,显然有更大的概率比偶尔发布的人得到更多的曝光机会。那么坐办公室的白领,和工地开塔吊的劳工,祂们之间得到的曝光机会延续了其拥有「闲暇时间」的不公而呈现巨大差异(话外:这也催生了利用这一不平等并将其专业化来获利的人—— content creator,毕竟「兼职创作」的人怎么和「专职创作」的人比拼资源呢?)

这也是在一开始的嘟文中我提到的现实条件限制。除了上面潦草一提的外部因素,发布者本身的能力差异同样是客观存在的——确实有人文笔更好、有人更敏锐能捕捉别人的想法、有人能更坦诚地表达想法,这些差异同样(极大地)影响着信息的传播。
那么在以上种种因素作用下,时间顺序的古典平等性何存呢?(当然这又是驶入左翼公平equity vs右翼平等equality的争议水域了)

#腱鞘炎 #内容生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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