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致政補充說明,關鍵字「應退款」,「應」這個字就是責任、義務,絕對不是自願的,意即這筆錢不是你的,應繳回來。若照高虹安的說法,那這邊應該寫的是「捐款」,而非退款,這也打臉高所稱「助理們是自願捐款」的說法。
此外,羅致政也提出「重要的時間點」,強調目前的資料是2020年2月到同年年底,但當年立委才剛上任,換言之,這套制度是一開始就建立起來,重點來了,高虹安之前說因為同仁體恤辦公室工作量很大,聽起來有道理,但那時才剛開始運作,大家不知道工作量有多大、有多辛苦,卻說要捐,這不是很奇怪嗎?
羅致政說,這套獎懲制度也顯示,高虹安準備領好領滿,這絕對有違反 #貪污治罪條例 #利用職務機會詐領財物罪 ,這是重罪,過去也有被判刑定讞的案例,不是想怎麼解釋就怎麼解釋;高的每種說法都自我打臉、無法圓謊,「誠實面對可能還是最好的方法」,尤其是面對法律,不是自圓其說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