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私建浮桥被判刑背后 #吉林私搭浮桥案始末 上世纪90年代末开始,黄德义用摆渡船渡村民过河,后来建起浮桥,他说目的都是方便老百姓过河种地。2018年底,他被人举报私搭浮桥、强行收取过桥费用,当年12月,浮桥被洮南市水利局执法部门拆除。但事情没有随之结束。
2019年2月1日,黄德义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洮南市公安局刑事拘留,他自称被拘留近11个月,拘留刚结束,就收到洮南市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书。黄德义以寻衅滋事罪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其他17人分别被判刑3到6个月不等,皆为缓刑。
与判决书一起到来的,还有黄德义被开除的教职。他说自己这几年一直在申诉,直到6月29日,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他的申诉立案,黄德义为证明自己的清白更加忙碌。7月10日,他穿着灰色格子半袖衫,站在洮儿河边,对着镜头喊冤枉。“人民过桥真方便,过了桥给几元,攒够钱把桥搭,公安你为啥把我抓?”他又说了几句顺口溜,重新申明:“我说我没有罪。”
洪灾拓宽河道,村庄搬迁,村集体弱化,汽车进入乡村……时代变迁让一条河流和两岸生活的关系不断变化。村中“能人”看到河流、土地与桥带来的机会,一步步扩大自己河面上的“事业”,直到因桥而生的利益和怨恨都超出掌控。 #洞见计划 (文|李晓洁) :sys_link: 吉林私搭浮桥案:一个“能人”的过河生意与村庄利益 https://weibo.com/ttarticle/p/show?id=2309404931458132476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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