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8.5 #大三罷|示威者屯門公路設路障 男子駕電單車撞後被圍毆】
【25歲男攝影師以膠索帶綑綁事主足踝 今認非法禁錮罪 判囚8個月】
2019年8月5日「三罷」其間,一名男子在屯門駕駛電單車時撞向示威者所設的路障,遭示威者包圍及襲撃,其中25歲男攝影師以膠索帶綑綁事主的足踝,他今(30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 #非法禁錮 罪。法官李慶年判刑時指,本案與「機場暴動案」相比,本案事主所受的傷害較多,但本案禁錮時間為22分鐘,較該案的50分鐘短,此消彼長下,兩案嚴重性相若,故同樣以監禁12個月作為量刑起點,給予認罪扣減後,判處被告監禁8個月。
被告為攝影師黃維豪(現年25歲),承認於2019年8月5日在屯門新都大廈附近屯門公路往九龍方向,連同其他身份不詳人士,將吳姓人士非法及損害性禁錮,並違反其意願而將他羈留。
辯方求情指,被告當天到場僅為拍攝,沒有參與激烈衝突,控方亦無控以他更嚴重的暴動及非法集結罪。法官李慶年聞言稱,「某程度上被告要感恩」,皆因當時有暴動的風險。辯方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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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中環「和你Lunch」|7男女非法集結及刑毀等罪成今判刑 分別囚9至18個月】
【官指被告有破壞癱瘓香港中心地帶交通 廣泛報道或予人「法治崩壞」印象】
2019年11月13日有市民發起「 #大三罷」,中環有「 #和你Lunch」示威,其間爆發警民衝突。7名男女被控非法集結、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等罪,其中兩人早前已認罪,另外5人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法官林偉權今(21日)在區域法院判刑時指,各被告並非只是「行行企企」象徵式參與集結,而是有實質破壞行為,並強調集結癱瘓香港中心地帶交通,在傳媒廣泛報道下或予人「法治崩壞」的印象,最終將各被告分別判處9至18個月監禁。
7名被告依次為江偉文(22歲,學生)、黃朗勤(24歲,學生)、葉栢良(27歲,冷氣技工)、黃鋆國(26歲,招待員)、劉好途(24歲,保險女經紀)、李浩章(22歲,無業)及呂傑靈(37歲,女設計師),其中江偉文及葉栢良開審前已承認非法集結罪;李浩章另被裁定一項刑事毀壞罪成;只被控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的呂傑靈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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