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參與封關集會15歲少年 上訴兩項控罪定罪及刑罰】
【官今頒判詞裁定管有金屬伸縮棍控罪撤銷 涉管有白電油及打火機意圖毀財產駁回 維持判勞教】
#新冠肺炎 2020年初來襲,有市民到灣仔入境事務大樓集會,要求政府 #封關 控制疫情,其間一名15歲少年遭截查,並被搜出一面印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字樣的旗幟、金屬伸縮棍、白電油、打火機等物品,被控「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及「管有攻擊性武器或其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兩罪,經審訊後被定罪,判入勞教中心。他早前就定罪及刑罰上訴,高院法官今(19日)裁定其管有攻擊性武器控罪上訴得直,撤銷定罪;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的控罪及刑罰,則被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案發時15歲的少年,審訊時不爭議在2020年3月2日管有涉案物品,但主要爭議其案發時的意圖。他當時因管有白電油及打火機被控「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並因管有金屬伸縮棍而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或其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
【原審沒考慮金屬伸縮棒不是伸縮警棍 只是睇樓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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