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苏联户籍制度搜到这篇。意外得比Wiki英文的解释要详细。

【根据1926年的苏联人口普查,苏联82%的人口是农村人口。集体农庄和农民个人没有护照,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城镇。许可由集体农场或农村委员会主席主持。屡次违反护照制度属于刑事犯罪。】

PS.集体农庄的意思是强迫劳动的劳动营

【1970年代开始,供苏联公民申请的个人出国护照才慢慢出现,可以申请签证的出国护照通常有几种类型:普通个人因私护照(заграничный паспорт),公务护照(служебный паспорт),外交护照(Дипломатический паспорт)和海员护照等等。】

【自1970年代开始为所有苏联公民颁发内务护照,由苏联内政部护照组(паспортныйстол)签发。国外护照由相应的苏联外交部处理。】

【民用的因私出国护照在1970年代开始为公民颁发,相较于之前50年,苏联公民获得了建国以来出国管控较为放松的时代,这种护照在1970年代末期开始颁发,直到1991年中期。】

【末页有一份俄文声明,大致意思为苏联公民抵达外国之后需向当地的苏联领事馆登记,在返程之前也需取消登记。返苏后护照需归还发证机关。下面一段声明本护照为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所有。】

zhuanlan.zhihu.com/p/338324841

#户籍管理 #护照 #苏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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