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助示威者爬渠逃離意圖妨礙司法公正 7人被判囚7月至18月 鄭錦滿另涉暴動罪囚3年8月】

2019年11月警方圍堵理工大學執法,包括前「」成員 在內的8人,涉協助或接應從理大爬渠離開的示威者,被控 。鄭錦滿審訊其間遭加控 ,上月被裁定罪成,但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則罪名不成立,另外其餘被告認罪或審訊後全數罪成。案件今(11日)在區域法院判刑時,暫委法官鄭念慈判刑時指,本案被告只協助罪犯爬出渠口及乘坐駕離開,不涉複雜計劃,也沒有持續性,案情相對較輕,但針對被告伙同犯案成為加刑因素,判7名被告入獄7個月至13個月;至於鄭錦滿則就暴動罪被判囚3年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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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名被告依次為葉嘉祺(29歲)、何志豪(30歲)、鄭錦滿(34歲)、陳啟賢(35歲)、黃逸滔(26歲)、馮思睿(37歲)、林泳汶(33歲)及梁祖光(35歲);其中葉嘉祺、黃逸滔及梁祖光早前分別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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