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工程師認管有爆炸品候判 官指涉恐怖主義襲擊成份 不明白被告為何要走上這條道路變成「恐怖分子」】
一名網絡工程師涉管有共逾20公斤可製成爆炸品的原材料、煙花棒、爆竹及無綫電遙控,早前被控一項 #管有爆炸品罪,今(13日)在區域法院認罪,案件押後至2月20日判刑。法官指案件涉及 #恐怖主義 襲擊成份,惟被告沒有解釋犯案原因,亦無悔意,不明白為何被告要走上這條道路,變成「恐怖分子」。
被告黃智榮(44歲),被控管有爆炸品罪,指他於2021年2月8日,在粉嶺榮福中心外馬適路與聯捷街交界附近的行人路,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爆炸品、即17,300克硝酸鉀粉末、2,870氧化鐵(III)粉末、1,840克鎂粉末、1,236克鋁粉末、35克硫粉末、約1,260克煙花棒、約127克爆竹及兩套無綫電遙控。
【月入6萬元經濟沒問題 官質問因何要為1至2萬元報酬犯案】
法官郭啓安引述被告的求情,被告任職網絡工程師,月入6萬元,經濟沒有問題,質問為何要為1至2萬元的報酬犯案。法官又指,案件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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