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官出事後為什麼選擇自殺?
第一、未經人民法院審判,就不能確定其有罪,也就是說,自殺的話,他是無罪的。
自殺的名聲比判決的罪名要好得多;
第二、財產無法沒收,因為不能對死人缺席審判,他的財產就還歸個人;
第三、對子女對孩子不會有影響,因為他不屬於刑事罪犯的直系親屬;
第四、自殺不僅可以「三保」:保名聲、保財產、保子女 還能保上級,這裡面最重要的一條—— 保上級。
保了上級,才能保證自殺者的「三保」的完成。
贪官家墙里打开一看全是现金!5台点钞机竟要数5小时… https://news.ifeng.com/c/8MyacHrPk98 #傅国平 #贪官 #背叛